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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使用须知

1. 商标使用
   商标的使用且正确使用十分重要。注册商标会因注册人或被许可者的不适当使用而导致失效。商标不应被使用作为指定商品的名称。
   在商品或商品说明中应突出注册商标。我们建议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右方使用注册标记®,并用文字明确指出本商标已获准注册。
  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贵方若对正确使用商标仍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垂询。
2. 商标的许可和转让
  如果贵方欲转让或许可商标供他人使用,请通知我方以便我方准备正确的文件维护注册授予的权利。
3. 续展
  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十年。在每个注册有效期满前的六个月续展期内应缴纳续展费用,在续展期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题述商标注册将失效。届时我方将会提醒贵方办理续展业务,但我方没有义务承担此项任务,故请贵方在自己的数据库中作出标记,以免延误续展。
4. 商标监控
  我方可对贵方已注册的商标实行商标监控,以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与贵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确保商标所有人的利益。敬请贵方指示监控商标与监控时限。
5. 侵权
  如果贵方获悉题述注册商标被非法侵权,在与侵权人联系前,请先与我方联系共商贵方可采取的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6. 海关备案
  商标所有人要求中国海关总署对与其进出境的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可以委托我方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在海关总署已备案的商标所有人如发现有侵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境的,也可以通过我方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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