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中国大陆进行版权登记的首要条件是所登记的材料必须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这些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二、 申请版权登记应提供下述材料:
1. 申请书;
2. 文字作品等:作品原件或复印件;
立体美术作品:原件或六面视图;
计算机软件:(另附)
3. 作者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由作者(申请人)签署的权利保证书;
5. 由作者(申请人)签署的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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